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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天看热讯:苏宁易购高管家属涉内幕交易 被罚没205万元

来源:界面新闻    时间:2023-04-10 16:32:42


(相关资料图)

证监会官网日前披露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,苏宁易购高管家属陈汝祥因内幕交易“苏宁易购”行为,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51.36万元,并处以154.09万元罚款。

在重罚之下,陈汝祥申辩“自己与合作的第三人之间的资金转账属于借贷行为”“与自己合作的第三人买入‘苏宁易购’股票的时间早于内幕信息形成时间,不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”。但是,证监会对上述申辩意见均未采纳。

2020年12月,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苏宁控股)、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苏宁电器)出现流动性债务危机,对上市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苏宁易购)造成较大负面影响。出于稳定形势考虑,时任苏宁易购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张某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宁控股、持股5%以上股东苏宁电器拟转让持有的苏宁易购股份。通过几轮洽谈与谈判,苏宁易购与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)达成股份转让意向。陈汝祥的配偶陈某时任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,直接参与转让苏宁易购股份事项的筹划和实施,属于《证券法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。

在内幕信息公开前,陈汝祥于2021年2月19日通过民生银行账户向相识多年的王志成持有的“王志成”证券账户对应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转账共计499.99万元,并通过“王志成”证券账户买入“苏宁易购”69.16万股,交易金额499.42万元。2021年3月2日,王志成操作“王志成”证券账户卖出“苏宁易购”69.16万股,成交金额553.97万元。上述证券交易均由王志成通过其本人手机委托下单操作完成。2021年3月3日至3月4日,王志成向陈汝祥原民生银行账户转账551.29万元。陈汝祥实际获利51.36万元。

监管部门认定,陈汝祥上述证券交易、资金划转与内幕信息基本吻合,交易行为明显异常,并且无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。其行为违反了《证券法》第五十条、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构成了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。

依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,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决定:没收陈汝祥违法所得51.36万元,并处以154.09万元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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